发布时间:2023-05-06 浏览次数:35

校属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长春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》(长理工教字〔2019〕43号),对助课及教学培训满一年的新教师进行试讲考核,对完成首次开课的新教师进行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,现就新教师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新教师试讲考核

新教师试讲考核对象为2023年6月即将完成助课的新教师。

(一)提交的材料

1.长春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申请书(见附件1);

2.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(系主任签字)与全部教案;

3.试讲课程使用的教材;

4.长春理工大学教师试讲考核内容备选表(见附件2)。

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,档案袋封面写清教师所在单位、姓名、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,报送至教师所在学院,由学院收齐后于5月29日(第14周周一)下班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316室。

同时,长春理工大学教师试讲考核内容备选表(见附件2)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发送主题:参加试讲考核+所在学院+教师姓名)。

(二)试讲考核要求

1.试讲考核课程:拟讲授课程(即所参与助课的课程);

2.试讲考核方式:板书;

3.试讲考核内容:从10个备选内容中,随机抽取1个内容;

4.试讲考核时间:20分钟,专家提问、教师答辩10分钟;

5.其他事项:在试讲考核时间内,体现出完整的教学过程。

(三)试讲考核专家组人员组成

1.学校教学督导专家3人;

2.学院相关学科教师2人(其中1人应为教学副院长)。

(四)时间安排

试讲考核日期暂定为第15周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五)评价标准

试讲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(见附件5)。

二、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

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对象为已通过新教师试讲考核,并在通过该考核后为本科课堂实际授课一个学期(含以上)的教师。

(一)提交的材料

1.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审批表(见附件3);

2.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(系主任签字)与全部教案;

3.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内容备选表(见附件4)。

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,档案袋封面写清教师所在单位、姓名、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,报送至教师所在学院,由学院收齐后于6月12日(第16周周一)下班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316室。

同时,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内容备选表(见附件4)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发送主题:参加认证考核+所在学院+教师姓名)。

(二)认证考核要求

1.认证考核课程:首次开课学期所讲授的课程;

2.认证考核方式:板书;

3.认证考核内容:从10个备选内容中,随机抽取1个内容;

4.认证考核时间:20分钟;专家提问、教师答辩10分钟;

5.其他事项:在认证考核时间内,体现出完整的教学过程。

(三)认证考核专家组人员组成

1.学校教学督导专家3人;

2.学院相关学科教师2人(其中1人应为教学副院长)。

(四)时间安排

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工作暂定为第17周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五)评价标准

认证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(见附件5)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各单位教师提交的材料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。

相关附件请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页“信息公告”处查询下载。

负责科室: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(东区老招待所316室)

联 系 人:闫皓

联系电话:85582698

电子邮箱:649088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