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有关单位:
为帮助新教师尽快掌握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,完成角色转换,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熟悉教学过程各环节,具备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,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,根据《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》(长理工人字2015〔14〕号)文件要求,现将2023年新教师校内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2022-2023学年新入职的教师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教师类别,逐一核查参训教师资格);历年未参加培训或需要重新培训的教师。
二、培训内容及考核
详见《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》(附件1)。
三、校内岗前培训时间安排
2023年4月-6月完成培训内容,考核合格的教师,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。
四、培训要求
(一)各学院、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新教师培训工作,根据学校岗前培训实施方案,结合单位情况,合理安排新教师相关工作,确保新教师按时参加岗前培训,请于4月25日之前将拟参加培训的新教师名单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jfzx@cust.edu.cn。
(二)拟参加培训的新教师实名加入QQ群,群号:469163060。
负责科室:教师培训办公室(东区老招待所316会议室)
联 系 人:伊向超
联系电话:85582580
邮 箱:jfzx@cust.edu.cn